第三十八类

电信
 

[注释]
本类主要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间通过感觉方式进行通讯的服务。这类服务包括:
(1)能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交谈;
(2)将一人的消息传递给另一人;
(3)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口头或视觉的联系(无线电和电视)。
尤其包括:
主要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。
尤其不包括:
无线电广告服务(第三十五类)。

 

3801 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
3802 通讯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