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类
烟草,烟具,火柴
[注释]
尤其包括:
烟草代用品(非医用的)。
尤其不包括:
贵重金属所制的某些烟具(第十四类)(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);
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(第五类)。
3401 烟草及其制品
3402 烟具
3403 火柴
3404 吸烟用打火机
3405 烟纸,过滤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