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类

非金属的建筑材料,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,沥青,柏油,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,非金属碑

[注释]

本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。
尤其包括:
半成品木材(如横梁、板、护板);
胶合板;
建筑用玻璃(平板、玻璃瓦片);
路标用的玻璃颗粒;混凝土信箱。
尤其不包括:
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(第一类);
防火制剂(第一类)。

 

1901 半成品木材
1902 土,沙,石,石料,灰泥,炉渣等建筑用料
1903 石膏
1904 水泥
1905 水泥预制构件
1906 建筑砖瓦
1907 建筑用耐火材料及制品
1908 柏油,沥青及制品
1909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(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)
1910 非金属建筑物
1911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
1912 建筑用涂料
1913 建筑用粘合料
1914 非金属雕塑品
1915 棺椁墓碑